(急)关于组织收看全国中学共青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录像的通知的补充说明

关于组织收看全国中学共青团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录像的通知的补充说明

根据中青办发<2011>47号通知要求,各省级团委学校部要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观看录像的情况报团中央学校部。为便于汇总各省信息,我们对各省上报组织观看录像情况的文字材料做格式上的具体要求。内容如下:

1.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观看录像情况。具体内容为省级团委组织基层观看录像的具体情况,要含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观看录像的人数。

2.关于本次中学共青团工作会议和《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基层单位和个人的感受和反映。

3.关于陆昊同志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基层单位和个人的感受和反映。(感受和反映要生动、真实、具体)

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按照补充说明的要求上报组织观看录像情况的报告,并与12月4日(星期日)12:00前发送至zhongxuech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