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关于“九江市交警不作为 荆门车辆被套牌事件不处理”网帖的回复

欧阳主任: 交管支队已经对该贴进行回复。回复链接:http://dev.jxnews.com.cn/yw/ms/view.php?id=22728 回复内容如下:

九江交管 回复: 鄂HJM500车主,您好!    收悉您反映的车辆被克隆套牌的问题后,我交管支队高度重视,具体事宜答复如下:    经过查询套牌报案记录,我支队未接收过关于此车套牌的反映,为确保无误,支队指挥中心还到支队办公室核对了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16日的收文登记簿,并未收到荆门交警支队的协查通知。    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后,一小时之内就向城区三个交警大队群发了查缉该车的协查短信,通知路面所有交警进行路面巡查布控,一经发现该车,将立即拦停检查,如确定属套牌,将予以查扣。 对您反映的情况,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要求,处理套牌车辆违章需提供车主的身份证明(驾驶证或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前后清晰照片(车身详细图片)以及其他证明非本人驾驶证明等材料。如确属套牌产生的违法记录,我们将根据程序予以核销。    对您反映的“多次向九江交警部门申请援助,却一直不予受理”的情况,我支队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如发现情况属实,支队将对不作为的责任民警予以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