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关于对九江市浔阳区教师进修学校 管理混乱、多人长期“吃空饷”的调查报告

浔阳区关于对九江市浔阳区教师进修学校

管理混乱、多人长期“吃空饷”的调查报告

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浔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调查组,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监察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就大江网等网站反映“九江市浔阳区教师进修学校管理混乱、多人长期“吃空饷”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采取集体谈话、个别了解、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3名涉及人员基本情况

(1)郭咏忻,女,汉族,1977年7月出生,1994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8月由区东风小学调入区教师进修学校任数学学科教研员,其中2007年9月至2011年7月同时参加本科函授学习;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请事假(公公重病,后去世);2012年4月至2013年6月上班,但经常请假;2013年8月至11月患重病(急性戊肝)住院;2013年12月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从2014年1月执行病假工资。

(2)江少国,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2000年8月部队复员安置到区教师进修学校,先后从事总务后勤工作和综合实践活动学科工作。2001年8月至2004年7月从事总务后勤工作;2004年8月至2009年2月从事总务后勤工作和综合实践活动学科工作;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派出全职招商;2010年9月至11月患重病(膀胱肿瘤)住院,出院后一直病休;2013年12月经本人申报,单位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从2014年1月执行病假工资。

(3)汪浩,男,汉族,1978年4月出生,2002年8月调入区教师进修学校,从事美术教师培训和学科教研工作,其中2009年3月至2013年6月参加本科函授学习,未间断工作,函授时按要求请假并安排好工作;2014年9月本人为进一步发展,向单位申请辞职,经多次挽留未果,区人社局2014年11月批准辞职,区人社局、财政局已经销户,区编办已下编。

二、调查所了解情况

经查阅相关材料,区教师进修学校在教师学习进修、请病事假均上行政会讨论,学校教师待遇和学历提升等制度规定作了明确规定,并做好相应记录。对学校同意参加学历提升学习期间和请长假期间执行基础职务工资和基础性绩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60%和奖励性绩效40%)。如郭咏忻在函授学习、个人请事假,病假期间、江少国在病假期间、汪浩在函授学习期间均执行上述规定,扣发了奖励性绩效工资。特别是在2013年下半年,按照清理“吃空饷”有关要求,及时为郭咏忻、江少国到区人社局办理了执行病假工资手续。汪浩于2014年9月后不能完全到岗,学校也同样要求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之后汪浩就申请了辞职,11月26日区人社局已批准,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调查组查阅区教师进修学校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和个人向单位提供的材料,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就郭咏忻在广州华南师大附小、恒大南海学校工作一事,其父亲解释为2011年9月请事假后在一个学校参加应聘并试教过二个月,因其生病期间花费很大,加上两地分居,今年9月在身体有所好转的情况下又到该校应聘,看能否适应,能适应就辞职,不能适应就回九江。就反映江少国未上班在外开公司的问题,江少国解释为其战友江平在2005年的时候在九江以其身份证在九江注册了一个分公司,2006年江平因车祸去世,该公司2007年之后未参加工商年审,2008年10月公司已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在与有关人员了解中,没有发现该校主要领导曹桂喜与这三名同志之间存在不正当的经济往来。

三、调查处理意见

1、学校虽然不存在包庇“吃空饷”人员的问题,但是在严格考勤纪律管理方面存在一些疏漏。郭咏忻、江少国虽然办理病休手续,但病休期间学校没有进行深入跟踪管理,致使郭咏忻身体已经康复可以工作而未及时要求回学校上班。由区教体局责令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曹桂喜同志在教师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同时对区教师进修学校下一步管理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责令由区教师进修学校通知郭咏忻在一周内回学校上班,郭咏忻并就网民反映的在广州某校工作的事情作详细说明,以便组织依据相关规定作进一步处理。在调查处理过程中郭咏忻于12月2日向学校提交了辞职报告。

3、责令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到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了解江少国病情情况,如康复可以上班应及时上班,若不能上班需提供医院病假证明。经调查,江少国同志正在住院(11月7日入院治疗)。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