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都昌县执法大队暴力执法”事件

2013.11.29日江西省都昌县执法大队暴力执法,一带头者扬言“给我打,打死了我买单”!其中造成一人轻伤甲级,一轻伤乙级,多人外伤,并伴有多处软组织挫伤。找派出所,不给立案,因为打人者代表政府执法。找信访室,又叫我去派出所!我们老百姓该上哪说理去?想讨个说法,求转发!(新浪微博)

回复:2013年11月12日吴云龙在位于县城南山大道东侧细堰吴村动工建设活动板房,执法大队队员通过巡查发现该户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擅自动工建设。11月14日责任队员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违章建设行为通知书》,劝其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此后执法大队多次与都昌镇政府及该村领导做其思想工作,并要求其自行拆除,但吴云龙始终不听劝导。
2013年11月29日上午10时许,都昌县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大队决定依法对细堰吴村吴云龙一户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拆除现场执法大队按照事先预案进行执法,拆除时吴云龙妻子和父亲两人手持铁锄对我执法队员人身进行威胁,并欲打砸执法车辆,同时另一名妇女强行闯入执法现场,对正在拆迁的执法队员撕扯扭打,并打电话叫来四名男子,其中一青年男子骑着摩托车冲撞执法队员,另一名男子手持菜刀对我队员行凶,其间还用石块扔砸执法人员,致使多名执法队员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队员因伤势严重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在此情况下现场执法指挥人员立即报警,并果断处置,将三名暴力抗法男子控制后送往公安机关,后持刀行凶人员吴某因暴力妨碍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整个执法过程中全体执法人员始终保持极大克制,依法行政,没有不文明执法行为。
特此说明

都昌县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大队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