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Re:北京大学赴上海自由贸易区实践团说明及联系证明

上海市团委学校部:
邮件收悉。对贵单位的接收,我团表示感谢。我团计划于1月11日前往贵单位领取接收证明,望贵单位将接收证明填好后交值班人员。如当天无值班人员,烦请贵单位工作人员将接收证明扫描或拍照后尽早发至此邮箱。
另,如贵单位知道上海自由贸易区管委会的联系方式,麻烦回信告知,以便我们自行联系。
此致
敬礼!
北京大学赴上海自由贸易区实践团负责人 魏国华

在 2014-01-06 15:44:55,”学校部” 写道:

邮件收悉,可证明接收,但是联系不到相关单位。

在 2013-12-30 17:53:21,svdfbdz 写道:

上海市团委学校部:
我是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学生实践团的负责人魏国华,附件中是实践团的实践说明和北京大学团委开具的联系证明,请查收,望贵单位对我团予以接收。
此致
敬礼!

北京大学赴上海自由贸易区实践团负责人 魏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