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永修消防叫人情何以堪?》一帖所反映问题的回复
关于对《永修消防叫人情何以堪?》一帖所反映问题的回复
针对《永修消防叫人情何以堪?》一帖,永修县消防大队高度重视,正确对待网民意见,及时了解事实真相,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1月29日5时49分38秒,永修县119接警台接到报警,滩溪镇滩溪街雅马哈专卖店发生火灾,永修县消防大队立即出动14名官兵、两辆水罐消防车赶赴现场,首车于6时35分左右到达现场(滩溪镇距永修消防队约30公里,其中24公里为乡镇公路,道路较窄、有的地方还在维修,路况较差,一般开小车都要近1小时)。
到达现场后,经火情侦查,雅马哈专卖店(该建筑为两层砖混结构)两个门面已猛烈燃烧,并向两侧蔓延,内部无人员被困。消防官兵迅速展开灭火战斗行动。一路直接从消防车出水灭火。另一路利用手抬机动泵从距火场100余米的人工蓄水池取水灭火,保证了现场持续供水(直至火灾扑灭该水池及消防车水罐仍有充足水量)。二号车到场后,立即停靠在起火建筑北面灭火。火势于6时55分左右被控制不再继续蔓延,7时30分左右被完全扑灭。
当时现场有部分群众自发提水帮助灭火。据测算,该起火灾过火面积约170平米,未造成人员死亡。
永修县消防大队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