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渔民后代没有保障》情况的回复
关于对《渔民后代没有保障》情况的回复
4月8日,看到网民投诉“渔民后代没有保障”的帖文后,永修县吴城镇政府立即组织由分管领导、蹲点领导及相关干部组织的调查小组到吴城镇渔业大队走访调查,现将相关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渔业捕捞证办证程序:渔业捕捞证办理先由村组级根据有船、有网、在作业三项原则摸底上报,后经镇村审核,渔政局审批,予以办理。第一批捕捞证办理是2004年,第二批为2008年,2011年申办的尚未审批下来,据县渔政局反映,中央己审批,省级正在全省统一办理,并且2011年度柴油补贴经费己正在公示,办理发放中。
二、渔民反映收费问题,经调查组向村级及县渔政局调查,实际情况是这样的,2013年渔政局向每位捕捞证作业人员收取850元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和150元渔业船检验费,另外根据上级部门安排,收取200元渔业互保费,共计1200元,因渔业互保费为团体险,是以村小组为单位开具总发票一张,渔政局入帐,给村小组复印件留底。在调查中得知渔民对收费是知晓的。
三、渔民反映售卖捕捞证名额问题,因反映内容含糊不清,人员事件不具体,经调查走访无果。另外,2011年柴油补贴经费发放过程中己公示,尚未收到举报,镇政府根据情况,要求各村以村为单位再次公示,并将公示相片上传至县渔政局。
四、关于渔业大队换届问题,因渔业大队不属行政村,属集体单位,08年前无转移支付及村级补助金,渔民自筹经费营运。所收经费用于卫生、修路、管理及村组干部工资等,全部开票入帐,帐目由镇财政所核算中心统一规范管理。象材料中说的充话费、带鱼等情况,经调查走访无果。
五、关于最低生活费的问题,渔民禁渔是为了将来更好的,更合理的捕鱼,期间尚未有生活补助,至于每人500元最低生活费,镇政府完全不知晓,不知从何说起。对于特殊困难人员,鄱阳湖保护区吴城站、县渔政局及镇政府近年都有安排走访,走访物资有一壶油和50斤米。
六、关于渔民上岸的问题,相关部门都十公重视。最近渔政局正在调查无住房渔民,给予补助建房政策;镇政府及渔业大队也跟周边同兴村多次协调用地问题;并鼓励渔民上岸生活,当然,在转产转业中会有各种困难,在大家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共同帮扶下,一定会有所解决。
七、在材料中,反映问题人员为吴城镇渔业大队三队百姓,但在调查走访中,渔业大队三小队并无情况相符人员,所以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也对政策进行了宣传,并就相关问题与县渔政局进行了沟通通,进行解释。
永修县吴城镇政府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