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都昌县妇幼保健院为何不给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一帖的回复

关于对《都昌县妇幼保健院为何不给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一帖的回复

鉴于网友2014年4月23日在问政江西网络平台“请都县妇幼保健院的领导回话”中所涉及的3点问题,现予一一解答。

提问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因此可以建议新生儿父母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可按规定申领。医疗机构外接生的,遵照原卫生部卫办基妇函[2003]189号文件精神,应填写“亲子关系声明,需加盖单位或居委会和村委会公章。”

提问二:依据出生医学证发入管理规定,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同时提供新生儿父母领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根据新生儿母亲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明,如新生母亲的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失踪证明或死亡证明等。

提问三:依据都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都昌县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都字[2011]16号和都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都昌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责纪委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都发[2012]3号文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需查验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服务证或征收社会抚养费发票。

都昌县妇幼保健院 2014年4月24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动态2014年第5期(总第184期):关于我校低年级学生“时间都去哪儿了”的调研报告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您抽出时间关注并审阅由团委信息调研部出版的学生动态调研刊物。我们关注校园的热点问题,深入学生群体调研,提供接受与反馈学生信息的渠道,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

本次学生动态的主题是: 关于我校低年级学生“时间都去哪了”的调研报告 (第 5 期,总第 184 期)。

请领导与老师审阅。

共青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委员会信息调研部

时间: 2014 年 4 月 25 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团委信息调研部
Email: 06diaoyanb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