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屋坪社区-清明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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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虹小学教师强制拖课向家长索钱问题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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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六所小学乱收费情况回复
关于网络反映“武宁县城内六所小学违规乱收费”情况的调查报告
3月25日,县委宣传部转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朱必香同志批示的《舆情快报》,题为“武宁县城内六所小学涉嫌违规乱收费”。主要反映县城六所小学开办青少年活动中心活动站培训收费、每个班主任都有任务等问题。我们对此进行了调查,其所反映的问题失实。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武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在2006年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扶持建设资金180万元(其中设备60万元),于2008年8月动工,2009年8月竣工,与武宁五小联建,建设面积2375平方米,建成后是我县唯一一所综合性青少年校外活动独立机构,可容纳500多名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城区十一所中小学校在校学生2万多人,满足不了广大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需求,县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西省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赣教基字[2010]16号)文件要求。2010年10月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在城区小学设立“活动站”(武教字[2010]71号文件)。“活动站”按照活动中心规定开设各种特专长兴趣班活动,教师聘请优先在所在“活动站”学校内聘用,要求聘用教师专业要与其所授科目专业对口。学生参加特专长兴趣班活动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参加兴趣班学生适当收取成本费用,标准严格按照物价局武价字[2010]7号文件进行收费,每学期收费280元,收费开具县财政局收据,统一进县会计中心帐号。为了开展好活动中心青少年比赛活动和一年一届全县中小学艺术节工作,各站每人提留60元用于开展活动,其余各活动站支付教师授课费及水电费用。几年来各活动站每期收费280元,而社会私立办培训班的每期收费300—500元,尤其跆拳道每期收费几百至几千左右不等。从2010年活动中心开办兴趣培训班深受学生家长欢迎,无家长反映及上访事件发生。同时,每年省、市对活动中心考评也很满意,2012、201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良单位。
二、问题反馈
1、综上所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依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组织开展器乐、舞蹈、绘画、棋类、小记者等项目培训,并按照规定办理了收费许可,不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2、在组织学生报名参加培训过程中,严格按照学生自愿原则。从实际情况看,也不存在学校强制学生参加问题。如本学期,一小在校学生数842人,参加活动站培训班348人;二小在校学生数1932人,参加活动站培训班475人;三小在校学生数1933人,参加活动站培训班638人;四小在校学生数2177人,参加活动站培训班874人;五小在校学生数2023人,参加活动站培训班800人;六小在校学生数1385人,参加活动站培训班253人。
3、此次在媒体发帖、跟帖之人已与我局沟通,系县跆拳道负责人周公文同志所为,其表示不了解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公益办培训班情况,以为各活动站办培训班影响了其办跆拳道培训事业,故以家长名义发帖、跟帖,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三、加强管理
目前已召开各活动站负责人会议,进一步重申并提出如下管理措施:
1、学生参加活动站培训必须有学生家长、学生个人签名同意的申请表。
2、学生参加活动站培训应先试培训两周,觉得合适后方可正式注册收费。
3、建立学生随时退出培训的制度,学生和家长在培训过程中觉得自己不适合该项科目的培训,可以退出,费用退回。
4、加强收费管理。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原收取的管理费每人每期60元停止收取。开展活动和青少年艺术节所需费用向政府申请经费。学校此项收费只得用于办培训开支,专款专用,保本收取,每期结束后予以公示。
武宁县教育局
2014年4月4日
跆拳道负责人:周公文 15979911145
2014年4月4日-7日南外街道转发微博统计表
解放街道办事处近日跟帖(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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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屋坪社区-清明祭奠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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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wlzs.0792 自动回复: Fw:九江市执法局关于执法车辆停放居民小区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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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九江市执法局关于执法车辆停放居民小区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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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市执法局宣教科”
Date: 2014-03-19 16:29:31
To: “网宣办舆情回复”
Subject: 九江市执法局关于执法车辆停放居民小区问题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