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镇关于《谭畈村每家每户集资1180元挖井 村民却喝不上干净的自来水》一帖的回复
莲花镇关于《谭畈村每家每户集资1180元挖井 村民却喝不上干净的自来水》一帖的回复
莲花镇谭畈村于2007年由每户集资1180元建设村民饮水工程,用以解决村民日常生活用水。2009经过组长会通过后,一致同意在保留水泵房、蓄水池产权的基础上把谭畈自来水转至东方水厂管理,每户补交200元。
由于东方水厂长期不能保质保量供水, 2013年11月,庐山区政府与东方水厂签订协议,收购东方水厂,在供水业务未交入第三方之前,仍由东方水厂继续维护经营,但东方水厂并没有履行义务。在2014年五一期间,村水泵房得不到正常的供水,村民多日无水,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村委会多次找到东方水厂,要求给予维修供水,东方水厂以水源不足为理由多番推辞。在协调未果之后,谭畈村组织村民及技术人员对水泵房进行检查,重新购买新的水泵及水管,并于2014年5月5日下午6时正常供水。
下一步,等庐山区政府与市水务公司签订供水协议后,争取莲花镇作为第一批改造对象进行用水改造。
莲花镇政府
201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