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供电公司对《电费猛于虎,合理吗》一帖的回复
都昌县供电公司对《电费猛于虎,合理吗》一帖的回复
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条:供电企业应在用户每一个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每个受电点作为用户的一个计费单位。
第七十一条:在用户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时,可装设总的用电计量装置,然后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设备容量的比例或实际可能的用电量,确定不同电价类别用电量的比例或定量进行分算,分别计价。供电企业每年至少对上述比例或定量核定一次,用户不得拒绝。
客户反映的供电价格是严格按照发改委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商铺营业的属商业用电,价格为1.05元/度。你从事商业行为原来按0.6元/度的价格缴电费是价格执行不到位。发改委正在对电价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供电部门规范用电类别属正常行为,敬请客户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