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正花园土地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的情况回复
天正花园系永修县城镇开发公司于2006年8月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开发的住宅小区,我县于2010年10月开展的房地产清理整顿行动中,发现该小区存在用地超面积和建筑物超容积率等违规行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处理办法。现该开发单位已按相关要求进行了处理,其补办的相关材料我县局已组织审核完毕,并于2013年9月通过县政府审批。依据相关法规,商品房分割发证须由开发企业按要求组件,按流程申报分割发证。该住宅小区系永修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小区,2013年12月,该公司在分割发证组件中,因提供资料不齐全,退回补正后,至今未再次申报。
商品房用地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发证程序:
(一)申请
开发企业申请时须提交下列资料:1、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总证);2、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 2、每一幢建筑物的测绘报告、规划批准文件及项目综合验收报告;3、购房合同原件、房产证及结婚证或户口薄(原件、复印件),附该小区办理土地分割登记人员名单, 4、宗地图。
(二)调查
1、国土资源部门实地对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宗地权属调查、测量,确定分摊系数和每套住宅或每个分割单元的土地使用面积。2、开发企业逐户填写购买公有住房、商品房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三)审核、审批
调查完成后,对相关资料组件报分管地籍的局领导对该项目业主办理商品房用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出具审核审批意见。
(四)登记发证
县局审批同意后,通知开发单位到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办理土地分割登记发证。
永修县国土地局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