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黑心商家鄱阳湖湿地非法取土 导致花季少年不幸溺亡土坑》一帖的回复

5月1日上午九点左右,茭塘村委会洪渭汊自然村江某,13岁,系西源中学六年级学生,在与同村同学外出游玩时,不幸在鄱阳湖水域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家属坚持认为小孩溺水死亡与砖窑老板之前在这片水域取土挖坑未及时回填有直接关系,纷纷组织亲戚朋友来到乡里讨要说法。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西源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回了正在休假的相关领导干部,于第一时间成立了由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和茭塘村委会班子成员组成的工作组对此事进行协调处理。在所有调处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在5月3日晚上10时左右将双方拉拢到了同一个目标值上,最后,双方在所有调处人员的见证下签订了协议,此事得以圆满解决。

关于夜间施工扰民问题的回复(庐山区)

关于夜间施工扰民问题的回复

关于前进东路夜间施工扰民的问题,市执法局渣土大队庐山区中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经查,该工地目前正在进行渣土外运施工,根据《九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区白天一般禁止运输建筑垃圾,特殊情况须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批准。我中队已要求该工地申请白天运输建筑垃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市执法局渣土大队庐山区中队
2014年5月12日

赣州市网宣办 自动回复: 【章贡区】涉赣网络舆情报送2014年5月12日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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