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海香“控诉江西省九江县城管局‘局长’倪荣鸿”的回诉

关于黄海香“控诉江西省九江县城管局‘局长’倪荣鸿”的回诉
尊敬各位领导、各位关心真相的网友:
    我叫倪荣鸿,江西省九江县城管局办事员。现对黄海香“控诉江西省九江县城管局‘局长’倪荣鸿”一事予以澄清,并对黄海香等人捏造事实、颠倒黑白并恶意诬告国家公职人员、聚众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无视国家明文规定顶风违规建房等行为,予以严正回诉。
    一、“控诉”起因
    2014年06月16日,九江县天坡村十五组村民黄海香,自称“重度残疾人,并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雇用幕后写手,利用网络舆论造谣,先后在九江论坛、天涯论坛等平台,发出“控诉江西省九江县城管局‘局长’倪荣鸿”一文,用“强行霸占良田,恶意欺压百姓,随意践踏民权”等字眼,恶意煽动不明真相网友,歪曲客观事实、丑化党群关系、激发乡邻矛盾,对正常社会秩序和本人工作单位造成恶劣影响。
    二、事实真相
    (一)个人严正申明
    本人首先申明,倪荣鸿并非“控诉”所称“城管局‘局长’”,而是该局一名普通办事员。本人以共产党员名义及个人人格郑重保证:以下所述均为事实,绝对经得起各级组织的核查!
    (二)事件起因经过(事情经过较为复杂,请各位耐心看完)
    1、黄海香家违章建房。2014年3月,黄海香次子倪荣银在未经任何部门审批,仅凭家族堂叔(现任九江县天坡村村长)口头答应的情况下,私自在公有集体而非自家宅基地上违章建房。根据九江县委县政府农房改造文件精神,农村建房须经村、乡两级政府审批并在所属生产队公示,且四邻签字无纠纷,方可动工在原址拆除、原面积重建。截止2014年5月,该违章建房已完成二层半基建施工,在建期间乡、村干部始终未有任何管理或制止。
    2、两家签订换地建墙协议。2005年,我母亲许美珍在征得生产队领导同意后,将我家中地震危房及危房地基与同生产队村民一处用地及农用厕所交换使用,并用该交换用地种树、种菜至今。2014年3月,倪荣银在违章建房前期找到我母亲许美珍商量,要求给他让地做出门场地和路基,而他在出让土地中间建个围墙作为界线划分,起初双方协商未果。后倪荣银与其大伯打多次电话找我和爱人协商让地,我们夫妇便连夜从县城赶回乡下做母亲工作。考虑到都是邻里关系,我们就劝说母亲许美珍“让给别人算了”,但母亲认为此地紧靠自家住宅旁,用地起来方便,所以不愿同意。后经村干部倪克明协调,双方一致达成协议:许美珍让其一部分地给倪荣银做出门场和路基,倪荣银找人在让出土地中间建个围墙。待倪荣银违章建房快盖到一层时,我母亲许美珍问倪荣银为何围墙界线始终没有划分。此时,倪荣银以建房无钱为由,提出愿意拿其家中一块约7分荒田与许美珍调换,划界围墙由许美珍自己找人修建。当时,倪荣银夫妇曾带许美珍到该荒田现场勘查,并要求双方签定“调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按手模。因我母亲许美珍不会写字,打电话让我从县城回家代签。2014年5月3日,双方签定自愿调换协议。
    3、许美珍家按约建墙划界。2014年5月6日,在双方协调同意并签订协议3天后,为明确双方界线划分,我母亲许美珍从石门村请来3名工匠在自家使用土地开建围墙。划分界线放线现场,由倪荣银及其大妈亲自勘定放线位置和界址,并有当时3名施工工匠在场为证。围墙垒砌前后耗时10余天,期间对方均未有任何异议。
    4、黄海香家单方撕毁协议、挑起事端。、2014年5月20日,因武九铁路征迁,有关部门开始对沿途土地丈量。因前第3项所述原签订的“田地调换协议”所涉荒田可能被征迁。在或被征迁的利益驱动下,5月21日,倪荣银大伯打电话给黄海香长子倪荣金“支昏招”,让其从九江带社会上的人,上门威胁我母亲,提出荒田坚决不给。另叫回2001年已改嫁一直未归的母亲(黄海香)来我家门口耍赖。当时,唯有倪荣银本人考虑到双方此前已正式签了协议,亦多次劝其哥哥及母亲说“算了”。
    5、双方冲突发生原由。因黄海香母子不守承诺、无赖滋事,2014年5月24日晚19时许,我可怜在家受气的母亲许美珍(现年59岁)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到倪荣银家讨说法。黄海香一家将其拒之门外不理,并大声叫嚣:“荒田不可能给你,反正我家房子已建成,你们该让的路基及院子也让了,看你还有什么狠(方言,意为你还能拿我们怎么办)”。出于愤怒、无计可施的母亲许美珍,将黄海香家户外一根建房用的浇水管剪断。见此情景,黄海香、倪荣银、倪荣银妻子如同疯狗一般一拥而上,拿着砖头石块开始对我母亲许美珍实施暴力攻击,致使我体弱多病的母亲头部及面部多处受重创,瘫痪在地上。我母亲年近花甲,又身患心脏病、高血压、胰腺炎肾积水等疾病(母亲曾因重病多次住院治疗,县人民医院有病案可查),一个人被黄海香家众人殴打却无力还手。由于人多混乱,加之黄海香走路本来不方便,她在冲上前打我母亲的时候,由于动作过大自己摔倒在水泥地上,造成他们所说的肋骨断两根,并非我母亲所为。
    后来,不知谁报警,公安民警赶赴现场将我母亲带离。而黄海香自己却能走一两百米上他儿子车去医院。当晚20时许,我接到母亲许美珍电话说她被邻居打了,现在人在沙河派出所。我立即驾车赶到派出所,只见母亲全身是血。干警让我把母亲带医院治疗。刚进医院,我又接到邻居电话说有多人在强拆我家围墙。闻讯之后,我理智冷静地跑到派出所报案。随即,派出所教导员带1名干警和我一同赶往现场(约21:30),看见倪权应带领两个儿子、倪国田及儿子和倪荣银等10余人用棍子、铁锹和锤子正在拆除我家围墙,民警当即劝解制止。等我们回到县城后(约22:30),倪权应又带领众人对我家围墙再次拆除,后经公安干警再次制止才善罢甘休。5月26日下午13:00左右,倪权应第三次带领侄子倪荣银及家人对我家围墙进行损坏。黄海香一家目无王法、藐视法律,三番五次恶意损毁我家私人财物,导致我母亲许美珍家围墙全部损坏、直接经济损失12000余元。
    6、冲突事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村民委员调解。目前,此次冲突事件已在沙河街派出所立案侦查,并报天坡村委员协调处理。双方在住院期间,经派出所协调,考虑到黄海香家庭实际困难,处于人道主义和邻里关系考虑,在双方执行合同和对方修建我家围墙的前提下,我方给予5000元现金交至派出所,后由派出所转交至黄海香。然而,这根本难填黄海香一家的欲望。黄海香两个儿子通过多次发威胁短信、电话恐吓向我家恶意敲诈20万元的无理要求!为达敲诈目的,黄海香先后3次把黄海香送至我单位(九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门口喝农药闹事,严重影响我局正常办公。为此,我们三次报案,黄海香均被公安干警带离至医院洗胃冶疗。然而,黄海香两个没有人性的儿子,为了敲诈二十万元赔偿不顾母亲死活,把医院为其母亲刚挂点滴直接拔出,不让医院治疗。此行为后被医院生、干警制止。
    三、本人诉求
    本着据理力争、按章办事与息事宁人相结合的原则,本人对黄海香一家恶意诬陷、聚众破坏、敲诈勒索等既有事实,提出如下诉求:
    (一)恳请有关单位对黄海香一家违章建房一事,予以查证管理;
    (二)要求黄海香一家立即停止对我母亲许美珍及其他家人的威胁恐吓,并保证不再我局做出的类似喝农药、滋事生非、扰乱我局正常办公秩序等过激行为;
    (三)要求黄海香一家及其幕后煽动肇事者,立即停止网上舆论炒作及人身攻击,及时删除严重不符事实的论坛帖;
    (四)要求黄海香一家对多次聚众暴力拆除我母亲家围墙一事予以道歉并赔偿;
    (五)要求黄海香一家遵照有关法律规定,遵守双方签订的田地调换协议,并自行承担单方撕毁协议的后果;
    (六)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我父亲已拿出5000元,但丝毫得不到对方点滴感激。鉴于此,我在此要求黄海香一家立即收回敲诈“20万元”的无理要求。否则,我们将提请法律诉讼,状告黄海香两个儿子及其涉事家人敲诈勒索、诬陷他人、聚众滋事、无故损毁他人私有财产等多项罪名;
    (七)提请县公安机关、天坡村村委对黄海香两个儿子予以道德法律教育,以使其不再出现“鼓励”自己母亲一边号称“重度残疾”一边多次喝农药,多番冲撞政府职能部门耍赖滋事等有违人伦、道德和法纪等行为。
    作为一名深受党纪国法多年教育的党员职工,我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严格自律,遵纪守法,照章办事,在本职岗位上注重秉公执法与人文关怀、坚持原则和讲求艺术相结合,工作业绩和为人处事能力获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和赞赏,也得到了工作对象的理解和支持。对于黄海香家人此番无赖蛮横、威胁恐吓、敲诈勒索、造谣滋事的恶劣暴力言行,我深信社会公道自有人在,深信法网恢恢、明镜高悬,更深信在这个共产党英明领导、现任政府科学施政的朗朗乾坤下,可以还我母亲家人一个清白、一份宁静,可以让一个爱岗敬业、秉公执法的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可以让黄海香此类捏造事实、敲诈勒索、颠倒黑白的谣言止于智者。
    本人上述情况均为事实,且经派出所立案记录,特向社会大众予以澄清。
                             回诉人:倪荣鸿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