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阳镇关于《在农用地上建休闲山庄》的情况说明

关于《在农用地上建休闲山庄》的情况说明
1998年7月20日,台商张颢霖与另两名台商在赛阳镇凤凰村购置土地15亩用于创办养殖场,该土地由庐山区土管局发给土地使用证,使用证号:庐国用(1998)字第0086号。随后在此土地上修建基础设施,成立九江霖园养殖有限公司。
1999年2月张颢霖离开九江,失去联系并于2006年5月返回九江。返回九江后,由于生活窘迫,生活靠朋友接济且情绪过于极端,不排除作出过分极端行为(扬言要到北京天安门自焚)。当时,正值奥运期间维稳关键期,根据省市领导指示,为确保稳定,市区镇成立稳控领导小组将张颢霖现状问题作为重大综治问题处理,区维稳办、区台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及赛阳派出所四部门联合调查并提出了相关处理意见,并报区领导批示。根据上级指示,同意张颢霖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将该土地转让给九江枫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便缓解其生活窘迫现状,安抚其极端情绪。
随后,由于105国道改扩建的需要征用拆除了原本土地上的办公区,员工宿舍和部分生产工棚,现状已经无法在原来的土地上进行农业养殖。为了减少损失,发挥土地效用,九江霖园养殖有限公司向区镇两级政府提交申请报告在此土地上改项转产兴办农业生态园,以农业观光、农业土特产加工为主营项目。同时,重新修建办公区,职工宿舍及生产经营场所。目前,因用地指标紧张,相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赛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