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法局庐山区大队五里中队对荷花苑小区搭建钢结构棚不作为》一帖的回复

关于《执法局庐山区大队五里中队对荷花苑小区搭建钢结构棚不作为》一帖的回复
针对网友反映执法局庐山区大队五里中队对于荷花苑小区搭建钢结构棚不作为,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6月20日,有人向市执法局指挥中心投诉荷花苑小区物业(九江市恒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荷花苑小区搭建钢结构棚,五里中队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要求提供相关审批手续,当时只有施工工人在现场。23日,荷花苑物业张经理到五里中队解释了搭建钢结构棚的原因:
1、2013年4月12日,荷花苑小区西侧沿铁路线北段挡土墙坍塌,导致房屋基础承台外露,原钢结构棚倒塌;
2、由于小区住户集体上访,2013年6月21日,市领导接待日处理此事,议定市房管局牵头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修复挡土墙;
3、住宅维修资金业主确认汇总表两项内容分别是:塌方加固和钢结构棚、围墙。基于以上情况五里中队要求提供相关审批手续。
7月24日,市局城建科电话通知,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处理此事,城建科派员参加了会议,认可荷花苑物业张经理的说法,此事由市房管局牵头处理。
截止2014年7月8日,五里中队先后4次到现场并找到当事人,要求其完善相关手续。并下发《整改》(九执限改字【2014】第0726号)。
2014年7月10日,看到该投诉网贴后,五里中队再次找到小区物业,督促补办相关手续。7月14日,邀请市局城建科、大队分管领导和物业张经理到中队办公室,解决此事。下步五里中队将进一步跟进处理。

九江市执法局庐山区大队
二Ο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