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九江论坛“强烈谴责都昌县执法局等单位鱼肉百姓的不法之举”一帖的情况说明

关于对刘邦平违章建筑执法情况说明

2014年8月15日下午,都昌县城乡规划监察建设执法大队对塔下刘村刘邦平在云住路与东湖西路交叉路口处搭建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1、刘邦平该小卖铺始建于2013年12月,属临时性钢构活动板房,面积约为26平方米,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属违章建筑。

2、此次执法是依法按程序进行的。刘邦平的小卖铺建在公路边上,严重影响路网建设,因而西区指挥部要求我队强制拆除。2014年8月2日都昌县规划局对该建筑物进行违章认定,并于2014年8月7日下达了《违章建筑认定书》,为减少矛盾,我队和都镇政府反复做刘邦平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到位,但刘邦平及其家属一直置若罔闻。2014年8月15日下午在西区指挥部的组织下,我队会同都昌镇政府对刘邦平小卖铺进行强制拆除,先由都昌镇工作人员清理小卖铺内的所有财物后,再由我队用挖掘机拆除到位。

3、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始终是坚持文明执法。在到达现场后,我队副大队长杨世超、副中队长邵广运出示了执法证件,在拆除该违章建筑的过程中,刘邦平及其家属再三辱骂并阻碍我队正常执法,其间刘邦平还用三轮车冲撞、威胁执法队员,但我队队员始终保持克制,没有做出任何不文明、不理智的行为。

都昌县城乡规划监察建设执法大队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