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修县云山镇新达采石厂拖欠我们工资数月 多次讨要无果》帖文反映情况的回复

关于《永修县云山镇新达采石厂拖欠我们工资数月 多次讨要无果》帖文反映情况的回复

网友“毗陵不贰”:

您好!

现将您在网上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8月11日,我局接到云山新达采石厂员工投诉后,我局及时到该厂进行了调查取证,确认拖欠工资基本属实。8月26日,我局向该厂依法下达了《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决定书》(永人社监薪支字[2014]5号),要求厂方接到《决定书》7日内将所拖欠工资付清。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如对该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如厂方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我局将依法向永修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永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