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庐山区海会镇“无牌照无保险校车接送幼儿”一贴的回复

关于九江市庐山区海会镇“无牌照无保险校车接送幼儿”一贴的回复

根据省、市校车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庐山区教育局多次通过会议及短信形式告知全区学校和幼儿园,明确规定了2014年8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接送小学生和幼儿校车应当为按国家设计和制造的并且在交警、交通和运管部门备案的专用校车。
发帖人讲校车无牌照无保险,为什么能上路,请咨询交警、交通和运管部门,如反映情况属实,区教育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出处理。电话咨询或投诉请打07928170583。
九江市庐山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