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九江都昌农民父母为了给18岁的女儿王梦梦五年治精神病,走遍了所有地方,现在无钱治疗,被逼得无路可走,快要被逼疯了。”的回复
关于王茂金同志反映问题的回复
王茂金,1972年出生,现年42岁,家住和合乡滨湖村委会西崖王村。全家四口人,妻子和一儿一女,女大子小。女儿王梦梦,1996年出生,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妻子陪儿子在县城读书。全家人的生活及经济来源目前主要靠王茂金跑乡镶牙的收入支持。
据调查,前些年王茂金的家庭状况还算可以,但自女儿近二、三年精神病日渐严重后,求医买药花费了一定的经济,王茂金同志为此曾上访到省、市、县有关部门。县、乡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并派员到王茂金家实地调查,并与其本人进行沟通将其女王梦梦纳入民政低保救助对象,另外逐年解决了部分临时救济款。王梦梦在治疗费用的报销上达到了75%以上,其余不能报销的属于未纳入报销范围的药品,总体上较其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所占比例不大,并且县、乡两级政府在2014年的上半年为王梦梦落实了45天的免费救助治疗。
分析原因,王茂金同志的主要医疗费用实际上在于女儿王梦梦的个人日常护理方面,我们建议王茂金同志可以将其女及时送入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医疗救助,其本人可以外出务工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维系正常的家庭生活开支,其妻也可以在县城打零工并兼顾儿子的学习教育。与此同时,我们也会积极联系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这一特殊群体多给予些关心和帮助。
和合乡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