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八里湖分局关于“九江开发区官牌夹派出所随意抓人关人,这是要逆天了吗?”一贴的回复

关于“九江开发区官牌夹派出所随意抓人关人,这是要逆天了吗?”一贴的回复‍
各位网友:
2014年9月5日20时50分许,用户名为hannypong的网友在九江论坛浪井杂谈发帖,帖子名称为“九江开发区官牌夹派出所随意抓人关人,这是要逆天了吗?”,发帖脱离事实的表述给公安机关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现针对发帖内容回复如下。

1、酒店监控录像显示,胡某8时许全裸走出房间,从另一房间走出的男子系其斜对面房间房客。胡某某上前说话并动手殴打对方,派出所有对当时被打的房客高某的询问笔录为证。
2、胡某某与宾馆客房经理的对话。派出所有对当时天海宾馆在现场的经理的询问笔录。笔录反映,胡某某当时只裹了一条浴巾在走廊上骂人,叫8707号房的人开门,并踢8711号房的门。该经理解释称8711当天无房客,且胡某某踢门、殴打客人的过程酒店监控全程记录,可以提供公安机关作为证据使用。
3、民警到达现场后,向胡某某询问情况。胡某某拒绝配合,胡言乱语并继续踢对面房间房门。出警民警见现场无法控制,电话通知派出所其他民警及分局禁毒大队民警前来支援。民警根据胡某某的情况判断其有吸毒嫌疑,遂准备将其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胡某某拒绝配合,并动手推搡。整个过程有出警民警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拍摄的出警记录为证。
4、在派出所办案区询问室中,民警对胡某某进行询问,并同步录音录像,胡某某始终胡言乱语,从头至尾未能清楚表述自己的个人情况。民警从其身上找到其身份证,查实他的身份。之后给胡某某做尿检,通过检测甲基苯丙胺(胶体金法),尿检成阳性,认定其有吸毒行为。此外,胡某某的妻子张某称其丈夫至少已有两个月的吸毒史,并伴有失眠。
5、在戒毒所等待的过程中,胡某某也乱踢戒毒所的大门,并强行拉扯防盗网,企图离开,此事戒毒所看门的人以及医生都可证明。
感谢各位网友对公安机关的关心和监督!

八里湖公安分局
201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