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反映的“都昌县环卫所奇葩收据”的回复
关于网友反映的“都昌县环卫所奇葩收据”一事,现回复如下:
1、县环卫所是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单位。城区各机关单位及沿街门店生活垃圾处理费,由都昌县环卫所征收。县环卫所严格依据都昌县物价局《关于调整县城垃圾有偿服务费收费暂行标准的复函》(都价复字[2014]10号)进行征收。
2、垃圾处理费收据是都昌财政局2012年印制的,现局并不是每年都印制票据,而待票据用完后再印制。县环卫所的收费票据并不是2012年的收费票据,而是县财政局2012年印制的,县环卫所所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部进入县财政账户。
最后,感谢广大市民关心和支持我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都昌县环卫所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