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届推普周活动有关事项

各相关单位职能部门领导: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中“各省级宣传、人社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要求,我办拟联合有关单位下发推普周文件(附件2)。现将草拟的文件报相关单位职能处室审阅,同时请提出宝贵修改意见。
为做好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兹定于6月12日(周四)上午9:30,在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四楼3号会议室,召开推普周活动研讨会,交流推普周期间各单位将要开展的活动。特邀请各相关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出席。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