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检察院创新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方式

连江县检察院创新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方式。一是建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侦监、公诉部门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制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流程》,安排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年轻干警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负责未成年人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是建立亲情会见制度。对在押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安排其与监护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进行会见和通话,以亲情感化未成年人,增强帮教效果。如在审理犯罪嫌疑人郭某辉盗窃一案中,安排其父母到看守所与其见面,进行情感安抚和法制教育,最终促使其认罪悔过,如实供述赃款去向。三是尝试附条件不起诉。对于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综合其量刑情况、悔罪表现、帮教效果等多方面情况后,作出拟不起诉决定后,由办案干警通过电话访谈、定期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沟通等方式,对其考验期间表现进行监督考察,引导失足少年重新回归社会。如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朱某菁故意伤害案,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附条件拟不起诉公开听证,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目前朱某菁已顺利通过六个月的考验期考察。四是坚持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坚决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将刑事案件当事人法律援助起始阶段提前到审查起诉阶段。2012年,公诉部门共为符合条件的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商请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