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法院干警踊跃学习习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章贡法院干警踊跃学习

习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春回大地,神州欢腾。2014年1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人民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月7日,新年上班第一天,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干警积极学习批示精神。

《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媒体首版刊发习近平总书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打算的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2013年的人民法院工作,明确指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法院的殷切期望,对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

章贡区人民法院干警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该院网站还转载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内容,以便大家更好的学习宣传。

“读过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我感到无比兴奋,十分激动。我们要以习总书记的批示精神为指针,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实干有为,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傅一波说。

吴璇法官感动的说。“在新年上班的第一天看到习总书记对咱们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让我心里感到特别温暖,对今后的工作也更有信心了”。

“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不负使命,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该院政工科法官康萍表示。

该院监察室法官温文斐说,“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作为人民法院中的一员,我们赶上了一个好时代啊!”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傅一波、黄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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