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宁交警执法有创收之嫌’一事的回复

关于‘武宁交警执法有创收之嫌’一事的回复

2014年8月6日11时10分,名为“求个明白”网友在大江网问政江西和九江论坛、浪井杂谈投诉举报’频道发布名为《武宁交警执法有创收之嫌》网帖,反映其从2013年11月份起半年内车辆在武宁有10多条超速违章被上网。其质疑交警部门执法,并就此提出既然要测速为何不设固定杆、测速提醒标示是否设置到位和测速点选择是否是在需要减速的路段、相邻两个测速点最小距离是否保证三个问题,要求九江公安给予解释一事。获悉此舆情后,我单位高度重视,针对网友提出的三个问题进行逐一解析。

第一个关于测速为何不设固定杆的问题。这里网友提出的固定杆这个概念比较抽象,是否可以理解为固定点的意思。如果是,那么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我们拍车辆超速可以在设有限速值的道路上选择任意一个点作为测速点,测速设备则可以放置在警车上也可以放置在路边合适的地点。但测速位置一般都是根据道路路况或因车辆超速引发事故率来进行科学选择,这谓之为移动测速,这都是依法依规进行的。所以设立“固定测速”是测速的一种方式。第二个关于测速提醒标示是否设置到位的问题。这个则更不需要解释,因为我们在每个测速路段两头均设有限速值提示告知牌,告知牌醒目清晰,网友实地去看一下就什么都清楚了。第三个关于测速点选择是否是在需要减速的路段、相邻两个测速点最小距离是否保证的问题。这个法律都有明确规定,我们的每一个测速路段都已经经过九江市纪委效能办备案审批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级媒体上向社会作了公示的,我们不可能也没有权限随意设定抓拍超速道路。还有相邻两个测速点最小距离是否保证的问题。我市交警有明确规定:在已设置固定且正在使用的电子监控系统处前后3公里内不得重复设置移动测速点,确需设置的不得重复处罚;同一大队同一条道路上,同方向测速点间距应当在6公里以上;同一道路相邻两个大队在距交界点3公里内设置测速点的应相互通报。这就是为了避免重复测速和处罚。我想这位网友只要将自己车辆前后几次超速违章的地点进行详细比对一下,看交警部门有没有违规就什么一目了然了。

网友行使和主张自己的意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值得肯定和鼓励,我们要感谢这位网友的热情监督,毕竟有监督才会有公正、有监督才会有正义、有监督才会有真理。我们将以此为激励和鞭策,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为全县人民的出行创造一个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十次车祸九次快,在此我们也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注意限制车速、保持车距,文明驾车,安全出行。

武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一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