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只许县官开豪车逍遥,不许农民有住房”一帖的情况说明(都昌)

关于赵祖林要求建房问题的说明

赵祖林,系北山乡邹家咀村委会红门楼赵村人,是老干部谭荷娥(32年出生,曾任村委会妇女主任)的大儿子。赵祖林原来在村祖厅旁建一幢一层(面积为60㎡)砖混房子,09年赵在村塘旁未经审批又私建一幢二层砖混房子,因资金问题未全部完工。据现场了解,谭某现居住在一幢80年代建的一层瓦屋中,其二儿、三儿均建三层混砖房。

2011年,该村被划入城中村,建房被严格控制。此后,赵祖林携妻儿到广州经商多年,村委会和乡政府没有接到过他的建房申请,私建房也一直停建至今。2014年6月18日县城建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对县城规划区内城中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部分‘两违’建房的处理意见(试行)”,赵得知这一消息后于8月份提出申请,表示同意接受该文件精神,县有关部门正在受理他的申请。

北山乡政府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