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举报都昌和合乡田坂村有村民冒领军属抚恤金的回复
关于网友举报和合乡田坂村有村民冒领军属抚恤金的回复
和合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批示分管领导与乡民政所负责人对该举报信息的情况进行调度,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县档案英烈存档记载:刘书乾,男,1898年5月7日出生,系和合乡田坂村刘家湾自然村村民。早在1930年在景德镇从事地下工作,同年七月不幸牺牲,属革命烈士(详见英烈材料)。刘书乾牺牲前生有一子,名圣达(生于1920年4月13日,殁于1970年6月10日)生前在1952年收养贤桃(曾用名灯生)为嗣子(详见家谱复印件)。贤桃虽说为嗣子,但众所周知,贤桃为圣达俩老的生养死葬尽了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贤桃生于1646年1月15日,并娶妻陈小妹,贤桃殁后,每年村委会走访慰问军烈属都是由陈小妹享受。刘书乾作为烈士,其家属后代一直无一人享受有关方面的补助,后通过咨询国家有关政策性的规定,认为陈小妹符合烈士家属可享受生活补助的条件,经县民政局批准,陈小妹于2012年开始享受每月130元的烈士子女补助。
2014年5月29日
和合乡党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