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都昌工商银行欺骗百姓 》一帖的情况说明

关于客户反映我行贷款利率有关情况的说明

关于网友发帖认为我行一手房按揭贷款利率执行有欺骗客户的行为,现说明如下:

1、工行都昌支行一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诚信经营,规范管理,不存在欺骗客户的经营行为。

2、我行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个人首套住房贷款2013年11月6日前至前一次调整利率时止是按照央行基准利率执行;2013年11月6日起执行工银赣发[2013]70号中明确说明的个人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为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的利率。2014年4月1日起个人首套房贷利率执行工银赣发[2014]19号中明确的在央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的利率。客户所反映的其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上浮了5%,正是由于客户贷款在2013年11月6日至2014年3月31日之间发放所致,并非我行针对其上浮了5%,更非我行欺骗客户。

3、我行客户经理张华英在客户来行咨询时未能按支行服务管理要求做好首问负责的服务与耐心解释工作,由此引起客户的误会与不满,我行已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将根据支行服务管理条例进行不低于500元的经济处罚。

4、今后我行将以此为戒,教育全行员工进一步强化服务与管理,我行也热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国工商银行都昌支行 201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