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民反映石门楼林业管理站存在行政不作为情况的回复

关于网民反映石门楼林业管理站存在行政不作为情况的回复

关于网民于2014年2月25日在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栏目所反应石门楼林业管理站存在行政不作为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委派工作人员深入当地村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14年2月 日,林业局工作人员与石门楼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一路在镜源村两委干部的协助下,找到部分群众代表进行调查了解。说明来意后,工作人员与村民代表们就网上所反映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沟通,调查过程中村民们都表示不知道是那位村民在网上反映的,同时也不清楚在网上所反映的相关情况。村民代表们虽然对镜源村的林改工作提出了一些看法,但大多数人对本村林改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

1、网络上所提到林改时没有实地勘查、实地测量,工作人员坐在办公室进行估算,与1983年林权证在林地四至都一样的情况下面积相差较大问题。2004年我县作为江西省第一批林改试点县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为目标的林权制度改革,2007年全县在林改主体改革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又对林改实行了 “补课、巩固、提高”,林改相关成果进一步完善。根据对林改期间时任村组干部询问了解,该村整个林改过程都是按照村民票决林改形式→制定林改方案→对现有已承包或集体山场实地分配→分宗地实地踏界→实地勾图→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打印新版林权证的林改流程进行规范操作,没有存在不上山踏界勾图坐在办公室估算的情况。关于与1983年林权证在林地四至都一样的情况下面积相差较大问题,由于1981-1983年那时的条件、设备有限,林权证也没有附地形图,山场面积很大程度是靠估算得出,而2004年林改新林权证面积由勾图测绘得出,所以难免出现林地四至都一样的情况下面积有出入的问题。

2、网络上所提到该村村民多次到林业局反映相关问题情况。通过对我局林权办、信访办等股室负责同志的调查了解,近两年我局并没有收到该村村民在网络上所提到问题的信访与诉求件。

3、网络上所提到林改时将多余的山林面积登记到村干部或家人、亲属名下问题。通过对该村两委干部及群众代表的调查,所反映的情况也属子虚乌有,并没有相关情况存在。反映比较强烈的只有“锯齿岭”山场问题,该山场面积2414亩,1964年在相关手续不健全的情况下被行政划拨为国有。2009年镜源村与国有林权单位(林业公司)多次协商达成协议,将“锯齿岭”山场的一部分1771亩划归镜源村管理使用,并核发了林权证,持证单位为镜源村委会。可能存在个别村民不明真相,误认为该山场已分到了村干部或家人、亲属名下。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对网络上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在网络上予以正面回复,同时公开我局林权办的联系电话(2773954),欢迎网络报料人进行沟通联系。

2、建议石门楼镇、村干部就林权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法规对该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解,化解矛盾,维护林区稳定。

3、建议石门镇林业工作站、镜源村委对该村当前所发现的一些山场四至面积与林权证附图不一致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林权证纠错更正工作。

武宁县林业局

二0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