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公安局关于九江论坛《九江共青交警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公》的舆情处置报告
关于九江论坛《九江共青交警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公》的舆情处置报告
市委宣传部:
2014年1月10日,九江市公安局宣传处接到“九江市网络信息站”QQ交流群转达的一起网友质疑共青城市公安局交警处理某交通事故可能存在执法不公的涉警舆情。九江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也在同一时间监测到该舆情,并通报给市局宣传处。现将该舆情处置经过汇报如下:
市局宣传处立即向共青城市公安局政工科下达处置建议:共青城市公安局于1月10日下午报送有关该事故处理的调查报告,并联系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及时作出回复。经调查,该事故发生于2013年11月29日17时50分许,张红梅驾驶二轮助力车,沿共青城共青大道南幅路面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行驶至共青城共青大道烟草公司路口路段左转弯进路口时,与沿共青城共青大道北幅路面由东往西方向行驶的由周瑜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张红梅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2013年12月20日,共青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对“2013.11.29”张红梅、周瑜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作出事故认定,并依法送达。当事人张红梅在2014年1月9日到九江市交警支队事故科提出复核申请,1月9日支队事故科受理了复核申请。该起事故责任认定目前在复核程序办理中。
2014年1月13日上午,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就受理事故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的情况跟帖回复。目前,该网贴没有热炒的迹象。共青城市公安局还将继续关注该舆情的发展走势。
九江市公安局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