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网络舆情回复
1、http://bbs.tianya.cn/post-828-562907-1.shtml 一纸工资起诉书 换回无奈的空文判决书
回复:为以认真的态度回应各位网友,让各位了解案件详情,现将彭建军与仲友国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介绍如下:
2012年12月彭建军起诉至本院请求仲友国支付其工资款18000元。2013年元月,本院依法向仲友国、彭建军送达起诉至副本和开庭传票后,原告彭建军以其在外地务工为由,18日向彭建军下达判决结果,判令被告仲友国向原告彭建军支付12900元。而仲友国则因送达问题于2013年12月31日才收到判决书,仲友国当庭表示要上诉,本案判决书尚未生效。
电话向本院申请延期开庭,本院予以同意。2013年6月,经原告彭建军申请开庭后,本院依法又向仲友国送达开庭传票并给予一个月的举证期限,定于2013年7月26日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时被告仲友国辩称其已全部偿还该笔工资款,并提供了中国农业银行的汇款单一份,同时向本院申请往调查其汇款给彭建军的其他汇款证据。本院于2013年12月
德安县人民法院
2014年元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