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武宁县石门楼镇中心幼儿园收费问题的回 复
关于反映武宁县石门楼镇中心幼儿园收费问题的 回 复
县委宣传部:
2月17日,我局信访工作人员在大江网上搜到此信访后已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作出了处理。2月24日,接县督查室转来的信访函后,县教育局再次组织调查组赴石门镇会同镇政府、石门楼中心小学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来信反映“石门楼镇中心幼儿园乱收费,从原来的一学期五六百元涨到1600元”。经查,网民所反映中心幼儿园实际是爱心幼儿园,属民办幼儿园。目前石门楼集镇仅此一家幼儿园。2013年12月以前,石门楼镇有三家民办幼儿园,分别是中心幼儿园、爱心幼儿园、天天乐幼儿园。由于石门楼镇幼儿人数少,这三家幼儿园办园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办园条件差,造成石门楼镇幼儿教育不如人意现象。为了提高幼儿教育质量,经石门楼镇政府与石门楼镇中心完小同意,三家幼儿园协商后决定:三家幼儿园合并为一家更名为石门楼镇爱心幼儿园(即网民反映的中心幼儿园),由一人承办,扩大规模,增加投入,新选园址,建一所规范民办幼儿园。
经查,来信反映的“收费1600元”的具体构成为:保育费1080元;交通费0-300元不等(坚持自愿原则,根据路程远近,由家长根据自身需要与幼儿园协商自愿缴纳);保险费35元(由保险公司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为学生办理参保手续自愿交纳);被子、书包等费用85元(坚持自愿原则,由家长根须需要自主选择);点心费100元(中午午休后食用,家长和幼儿园按每天1元左右的标准核定,由家长自愿缴纳)。根据县物价局武价费字〔2012〕9号文件,原石门楼镇爱心幼儿园的保育费的收费标准为850元。新组建的石门镇楼爱心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目前还在物价部门的审理过程中,因此,该幼儿园本学期的保育费属超标收保育费230元。
针对石门楼镇新组建的爱心幼儿园的超标收取保育费行为,经县教育局调查组、石门楼镇镇政府、石门楼镇中心完小共同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1)凡市场运作部分的收费必须严格坚持家长自愿原则,由家长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并签字同意。
(2)超收的230元保育费在2月26日以前须退还家长,并登记造册,由教育局综教股和石门楼镇中心小学监督执行。
(3)根据该幼儿园的申请报告,由教育局和物价局据实核查,重新确定收费标准,新标准出台后再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经核查,至3月5日为止,石门楼镇爱心幼儿园已按县教育局调查组、石门楼镇镇政府、石门楼镇中心完小共同研究的决定,退回了超收的费用。
特此回复。
武宁县教育局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