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车侧翻105国道小溪边,水源受污染,村民索赔三万元”事件的情况说明
关于“货车侧翻105国道小溪边,水源受污染,村民索赔三万元”事件的情况说明
2014年10月25日浔阳晚报刊登“货车侧翻105国道小溪边,水源受污染,村民索赔三万元”的报道,10月26日,江西电视台在都市现场频道进行了播出,对此我镇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情缘由
2014年10月23日晚,一辆车牌号赣A53911的大货车行使在105国道赛阳镇金桥村路段时,因失控发生侧翻,侧翻后油箱里的柴油侧漏流入该村10组、12组、13组等五个村民小组的生活、生产用水中,同时也造成了该村路边种植苗木的不同程度损毁。10月24日上午,市交警三大队安排事故车辆吊离工作,但遭到该村村民的阻拦。因该事故在吊离时遭到村民阻挠,引起了浔阳晚报、江西电视台都市现场栏目记者的关注。
二、处理经过
为确保该事故车能迅速及时吊离现场,2014年10月24日上午,市交警三大队,区安监局、环保局赶赴现场处理。我镇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镇司法所长涂飞云带领综治、维稳、安监、金桥村委会和派出所有关人员也及时赶到现场。但是村民要求车主将因货车侧翻造成的苗木损毁及柴油污染河道的事情处理好后才能吊车,车主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将受污染河面清理干净,河流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政府认定,因此拒绝与村民协商,当时协商未果。下午,浔阳晚报记者到现场进行了采访,并对苗木受损、河道污染等情况进行了摄像、拍照。
2014年10月24日晚,双方就此事再次协商。村民认为,货车油箱中的柴油污染了该村三个村民小组70余户的生活、生产用水,需对污染的水进行赔偿或对污染的水源进行清理(不需要对污染的水进行赔偿),车主认为这是不合理的费用,当场拒绝,当晚协调未果,货车仍旧没有调离。为确保车主货物安全,我镇安排了巡防队员进行巡逻,组织了村民帮助看守货车,防止货物被盗。
2014年10月27日下午,在镇政府、派出所组织下,双方再次进行协商,由大货车司机一次性赔偿污染及苗木损失等13000(包括损毁苗木800元,损毁种植土等1500元,清污10700元),双方 达成一致,目前该事故车已吊离现场。
赛阳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