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网上回复材料
老师您好!
您文中提到的教师晋岗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教师晋岗工作事关重大,涉及学校发展和教师切身利益,学校严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的《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经过2012年6月暑期教师代表大会通过并实施。学校五级岗数量有限(学校最高级),能晋五级岗的老师资历相对高,业绩相对突出,根据《实施方案》综合评比相对优秀。也有个别老师年龄虽然大一点,但业绩不突出,根据《实施方案》综合评比相对落后。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如您有更好的关于晋岗的意见或建议,甚至是方案,欢迎以书面形式作为提案提交到今年暑期即将召开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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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区供电公司关于电梯安装空调的回复
庐山区供电公司关于电梯安装空调的回复
网友所发“庐山区供电局办公楼电梯里装空调,奢侈之风令人瞠目乍舌”一贴,我公司十分重视。在此之前,因公司每天都有很多的客户前来办理各类业务,而办公楼只有一台空间不大的电梯供客户们和公司员工使用,在炎热的夏季,办公时间电梯内经常会因为人员较多、空气不流通造成闷热,空气难闻的状况,特别是在公司相关部门员工进行大量工器具搬运时,电梯内的空气就更为糟糕,还有一些其他的后勤工作,也都靠此一台电梯承载。
为了改善电梯内压抑、空气闷热的状况,公司在客户们的多次建议以及征集职工意见后,于去年(2013年)6月在电梯内安装了空调,以便给客户们提供一个干净和卫生的环境,更加舒心的协调、办理各项业务。此举得到了广大客户和员工们的理解和认同。
庐山区供电公司感谢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希望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庐山区供电公司将更加用心,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将供电服务做的更好。
国网江西九江市庐山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都昌县和合乡政府关于对大前村85岁老人网络诉求的回复
收到大前村占开信网络诉求后,和合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要求分管领导与乡综治办、乡派出所负责人对该网络诉求进行调度,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和合乡大前村维时自然村村民占太清在沙湖坝外湖经营沙场,由于占太清于2013年不幸死亡。考虑到维时自然村村级要修公路,经村代表商议要把沙场收回承包权给他人作为维修公路的费用,现占太清父亲也就是网络诉人占开信要求相关人员给其作为补偿。考虑双方情况,经乡综治办、派出所以及相关村委会协调做工作,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对占开信进行现金补偿,最后双方达成协议。
永修县3名女学生已全部溺亡
永修县3名女学生已全部溺亡
6月15日(星期日)15:20左右,永修县五名女学生在该县虬津镇张公渡村修河段河边玩耍,其中3名不幸溺水。截止17日8:00,三名溺水学生遗体已全部打捞上岸。
据悉,事故发生后,永修县立即组织应急办、公安、教育、卫生以及虬津镇政府、张公渡村和民间打捞队赶往事发现场,组织人员全力打捞。三名溺水学生遗体分别于15日16:00左右、16日11:00左右、17日7:00左右全部打捞上岸。
目前,当地部门正全力做好家属安抚工作,保险部门已在家属中走访调查,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关于网友”千钧客”指我局纪委副书记段兴焱传播负能量的说明
关于网友”千钧客”指我局纪委副书记段兴焱传播负能量的说明
我局纪委副书记段兴焱新浪微博为”段郎说事”,因为酷爱写时评和杂文,文风犀利,所以在微博上很有号召力,2011到2013年他曾获评全国“十大公务人员微博”、“十大政法官员有影响力微博”、“中国警察个人微博一百强”。网友”千钧客”也同样在微博上十分活跃,两人经常因为政见不同,在微博上也会发布不同观点的评论,但此次“千钧客”微博发布言语十分不妥、也并不属实。“段郎说事”并非其所说传播负能量,在我局的重大事件及新闻的宣传中,“段郎说事”发挥了重要力量,并无传播负能量一说。
市公安宣传处
2014年6月16日
湖口县网络舆情分析6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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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庐山区文教局对网友投诉置之不理》一帖的回复
关于《庐山区文教局对网友投诉置之不理》一帖的回复
网友,您好!你在网上的发帖我局已收悉。庐山区教育局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都能做到及时通报,及时处理。
针对网友提出的问题,经过查看九江教育信访平台,确有个别信访信息已于答复但未及时在管理系统反馈,对此,敬请信访人谅解!同时我局要求相关股室在今后信访工作中要做到及时回复,及时处理、及时反馈,让信访人及时了解教育相关政策和我局的处理意见。
庐山区教育局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德安县《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宝塔乡党委书记吴浩严重违法犯法》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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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强烈要求打击都昌县驾校违规收费现象”一帖的回复
关于对“强烈要求打击都昌县驾校违规收费现象”一帖的回复
据群众网上投诉举报:“我县驾校科目一考试收260元、科目二考试收800元、科目三考试收650元、补考一次收1000多元”。县物价局、县运管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14年6月5日—6日分别对县志平驾校、县昌盛驾校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期间,小型汽车驾驶员考试收费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发现存在以下情况:
一、科目一、二、三考试违规收费情况
县志平驾校科目一、二、三考试分别代收260元、800元、650元,县昌盛驾校科目一、二、三考试,分别代收260元、800元、600元。根据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小型汽车科目一42元、科目二174元、科目三244元,代收考点经营性场地费科目一50元、科目二360元、科目三200元,余下的科目一多收218元、科目二多收266元、科目三志平多收206元、昌盛多收156元,用于学员往返县城、考点租车费。租车费本着学员自愿选择,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但是,各驾校在各科目考试租车既没有完全尊重学员自愿,又没入财务收支账目,更没有将多收的车费退回学员。
二、学中IC卡违规收费情况
IC卡应按工本费据实收取,但各驾校统一高于工本费代收收学员IC卡费100元。
三、申请补考一次违规收费情况
各驾校对申请补考一次的学员,仍继续收取各科目考试规费,即科目一42元、科目二174元、科目三244元。根据赣发改收费[2013]321号文件规定,每项科目每次可考两遍,如果两遍不合格,可以再次免费申请同一类车型补考一次(同样可以两遍),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第三次申请,需要重新交费”。
四、其它方面违规收费情况
个别驾校在学员开始报名时,将培训费分段收取,事前不告知学员,明低实高,招揽学员。有的驾校个别教员私自收取一些学员烟钱、安全指导费及操作考勤时间不够费等等,这些都是违规的收费。
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对已检查的志平、昌盛驾校,按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5月31日期间,所有报考小型汽车的违规收费全部退回学员。鉴于科目一、二、三考试学校组织学员统一租车和乘车往返县城及考点,由于未征求学员意愿、未据实收取、未入往来帐目,按到九江考点每学员来回车费100元,共青考点150元标准计算,应退学员科目一(九江点)68元、(共青点)8元;科目二(九江点)166元、(共青点)116元;科目三志平驾校(九江点)106元、(共青点)56元,昌盛驾校(九江点)56元、(共青点)6元。
学员IC卡除以成本费用等,每个学员应退40元。
申请补考第二次的学员,相对应退回科目一的规费42元,科目二规费174元,科目三规费244元。
(二)对全县目前尚未开展检查的顺捷、都中、康发等驾校,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自查自纠,并将违规收费全额退回学员。
(三)各驾校按照申报备案价格,对符合规定的代收费、经营性收费必须公示,还自己一个清白,让学员一个明白。对驾校教员进行集中教育,对私自收取学员费用或其他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望全县各驾校接到此整改意见后,立即整改,在驾校的公共场所、办公地点张榜公布应退学员款项及金额,要求在2014年6月30日18点前将所有违规收费金额退回学员。
县物价局、县运管分局将派人进行督促和检查,并视退款情况依据《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政处罚规定》给予处罚。
都昌县物价局 都昌县运管分局
201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