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检察官学雷锋做好事常态化 福建省武平县检察院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精神的同时,组织检察干警尤其是共青团组织和青工委检察干警,认真学习胡总书记5月4日《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要求青年团员检察干警,要在深刻理解胡总书记在《讲话》中5点希望的同时,在坚持远大理想、坚持刻苦学习、坚持艰苦奋斗、坚持开拓创新、坚持高尚品行的“五坚持”基础上,在广大青年中要以身作则,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一是在坚定的信念、宽广的胸怀、创造的激情、务实的态度上,带头踊跃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二是在提高道德修养,弘扬传统美德,倡导新风正气上,带头用高尚的道德行为推动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三是在诚实守信、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上,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学习雷锋多做好事、常做好事,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多做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事实好事。四是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形成遵纪守法上,在依法办事的行为规范、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上,带头做维护安定团结、促社会和谐的模范。 据悉,该院为了使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规定每月至少一次组织青年干警到大街小巷、责任路段打扫卫生,清理垃圾,到挂钩敬老院关爱孤寡老人,到“爱心妈妈(姐姐)”挂钩联系人家安慰青少年等,此举受到当地社区干群的热情赞誉。 图为2012年6月19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到县城环城东路“瑶前”责任路段做好事打扫卫生、清理垃圾的情景。 福建省武平县检察院:何善机 林凤英/摄影报道 2012-6-20 电话:0597-4867336 1395084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