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九年义务教育在永修为什么变了味”的回复

关于对“九年义务教育在永修为什么变了味”的回复

潦河百姓网友:

首先感谢您关心家乡的教育!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九年义务教育免除学生的学杂费和书本费。按上级物价部门的规定,永修县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向学生收取空白作业本费,县城小学按学生自愿原则另外收取了看护费,每生每学期60元。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通过公示牌向社会公布,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此外,学生订购的教辅资料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本着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先征求意见,后发行资料。教辅资料分代购教辅资料和可供教辅资料两大类,可供资料在目录范围内选购,代购资料品种和数量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配发。校服的订购和保险,都是在家长知情、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市场化程序操作。

学校作业本和教辅资料等收费都是代收费,各校按物价部门的定价收取作业本款并上缴,教辅资料款由发行单位收取,学校无任何余额,更无可能用此款发放教师福利。每学期,县物价局、教育局和省市明察暗访工作组都会通过各种方式对学校收费进行明察暗访,没有发现有违规收费现象。

最后,再次感谢您关心家乡的教育,如您反映的情况有具体所指(哪所学校),我们将认真核查处理。

永修县教育局

2014年4月2日

对《都昌三中长期收补课费》一帖的回复

对《都昌三中长期收补课费》一帖的回复

都昌三中收费情况,市物价局对收费标准作了具体规定:每学期学费1800元,住宿费160元,课本费代收另计。基于都昌百姓收入现状,为缓解家长交费压力,我校分两阶段收费:开学时收1800元的学杂费,住宿费160元;课本代收费、教材配套资料费450元在学期结束前收取,补课费从未收取。我校在开学前将本校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均张贴公示,不存在乱收费现象,且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至于交钱买课外书,学校从未强行规定。

都昌县三中

20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