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在新浪微博反映城管打人的回复(都昌)

针对网友@都昌袁文在5月24 日00:58 时,在新浪微博上发布我县城管抢菜、打人的事情,我单位立即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5月23日上午,县城管局执法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市管中心等单位在县创卫办的牵头组织下,对市民反应强烈的广场路菜市场周边存在的严重占道经营影响市民及车辆安全通行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整治期间,我局执法人员一直均采取宣传教育、劝导为主的方式,对违反市容管理的行为给予纠正,对在整治期间极个别不听取劝导的业主,采取了扣压经营物品的办法,管理行为符合法定要求,没有出现网友所反映的打人和抢东西的情况。

非常感谢网友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希望网友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对事情负责任的态度。对确实存在的不足,我们一定会立即改正,从维护市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与广大市民一起,共同维护我县城区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

都昌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4-5-26

庐山区公安分局关于“警车撞伤老人”的舆情反馈

庐山区公安分局关于“警车撞伤老人”的舆情反馈
网友“大眼睛明明”反映庐山区公安分局车祸致使一老人腰部受伤不能动弹。获悉此舆情后,分局高度重视,政工科展开调查。
政工科向分局“110”指挥中心进行询问并查询5月21日凌晨0时至6时全区所有报警记录,未发现有与微博所反映情况相同的警情。通过查询该网友的微博发布记录,该网友于2013年10月31日曾有反映姑塘镇姑塘村村民陈腊梅的微博,其所反映的情况与5月24日所反映的情况可能为同一人。
经询问周岭派出所了解到,该所于5月21日办理了一起非法上访案,案件办理时间与微博中所反映的时间相符。
2014年5月18日,庐山区公安分局周岭派出所接上级通知,辖区姑塘镇姑塘村村民陈腊梅(女,身份证号 360402194412202325)于5月17日到北京上访,要求将其接回。庐山区公安分局及周岭派出所18日派人前往北京,于20日将其从北京接回。陈腊梅及接访人员于5月21日凌晨5时许到达庐山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民警随即开始办理陈腊梅非法上访案。从北京至庐山区公安分局办案中心全程未发生车祸。5月21日10点30分,周岭派出所办案民警将案件办理完成后将其送往拘留所。因当事人称腰痛,拘留所拒绝接收。11时,周岭派出所民警将陈腊梅送往庐山区人民医院进行了常规体检及腰椎拍片,均无问题。13时,拘留所将陈腊梅收押。
在拘留所,因陈腊梅多次反映腰部疼痛,故拘留所于5月21日下午将其送往庐山区人民医院。目前,庐山区姑塘镇镇政府已安排人员对其住院事宜进行接洽,其小儿子每日都前往庐山区人民医院进行探望,并不存在网帖中所反映的无人管的情况。
庐山区公安分局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