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县公安局关于《九江县狮子镇持枪者拦街打砸,警察无视一旁》帖文的回复

《九江县狮子镇持枪者拦街打砸,警察无视一旁》在九江论坛和大江网上已经回复

九江县公安局关于《九江县狮子镇持枪者拦街打砸,警察无视一旁》帖文的回复

  绰号“黄毛”姓名黄贤原,系九江县狮子镇住岭村民,此人因吸毒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2014年5月5日6时34分,狮子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黄毛”持刀在其家附近(狮子镇街道)晃荡,并对过往行人及周围邻居进行恐吓。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黄毛”见到民警便躲回家中,将房门反锁并抱着家中煤气罐施放,并称如民警进来就引爆煤气罐。
  见此情况,派出所立即将此情况向县局领导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5月6日上午,副局长邹龙平、刑侦大队长汤恒进亲自带队,抽调治安、刑侦等部门民警赶赴现场实施抓捕方案,上午11时左右将其抓获。
    
     九江县公安局
     2014年5月7日

关于《永修新城大道双红早点店后面有人违章搭建》的情况回复

关于《永修新城大道双红早点店后面有人违章搭建》的情况

回复

市外宣办:

收到网友在大江网问政江西栏目投诉《永修新城大道双红早点店后面有人违章搭建》的帖子后,我局立即派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在此之前两个临时搭建的雨棚因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经县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已组织人员拆除。因下雨原因,该居民用遮雨布将自家楼下的旧家具盖住,现已责令其拆除遮雨布,并将垃圾清扫干净,旧家具和物品摆放整齐,不得影响正常居住安全通行。

2、经调查,该居民与城管队员没有任何关系,今后,城管大队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章搭建一律予以拆除。

永修县城市管理局

2014年5月7日

关于武宁县政府挖断村民出行路让老百姓无路可走的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武宁县政府挖断村民出行路让老百姓无路可走的情况调查报告

新宁镇黄塅村一组位于老城区郊区,现沙田新区沙田大道、武陵岩大道和西海大道之间,北接湿地公园,南临行政中心。该组共有39户,200余人,土地面积456.6亩。自2009年度我县启动沙田新区建设,该组列入征收范围,其土地房屋征收至今已 5年,一直是困难重重,阻力极大。通过镇、村及县派工作组长期辛勤工作,2012年8月签订431亩土地征收协议(地类为水田、旱地、水塘、经济林地),2013年9月签订25.6亩建设用地(均系宅基地)征地协议,土地征收补偿费也全部分配至各户。致此,该组的土地征收工作全面完成,全组42栋房屋已征收41栋,目前仅有1栋房屋未签订征收协议。现将网民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黄塅村一组25.6亩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征收是完全依法依规进行的,不存在政府强行征用。一是依法向省政府报批;二是依法、依规、依程序签订征收协议(协议由该组27户村民签字同意);三是全部工作程序是透明公平符合村民自治原则的。无论征收还是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均多次召开群众大会,多次征求群众意见,多次书面告知和张榜公布,并由多数群众签字同意;四是土地征收价格(包括宅基地征收价格)是我县按照省政府有关标准确定的。需要说明的是该组启动征地时间为2009年,按当时县征收建设用地(宅基地)价格为1.4万元/亩,略高于省政府(2009)2号文件规定标准。房屋征收标准根据群众集体意愿按照武府办发[2011]7号《沙田新区建设项目(第二期)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执行;五是考虑到地表还有房屋未签订征收协议,到目前为止仍未将25.6亩建设用地(宅基地)列入土地出让范围。

二、公安机关羁押个别不法群众是符合法律法规程序的,不存在政府派荷枪实弹的民警敲打群众的行为。江西龙鼎实业有限公司依法取得一宗土地的开发使用权(原属黄塅一组集体土地),并于2013年10月1日开始土地清表。当日,黄塅一组少数村民因之前对征收工作不满,个人私欲(强揽工程等)未得到满足进行阻工,采取挂牌、拉横幅、在土地现场搭棚,故意抱婴儿阻饶施工设备等极端形式,时间长达两周。期间,镇、村及有关部门一直反复劝解,正面引导,既没有任何正面冲突,更没有动用警力。另外这少数人还在总部经济园和柳山北大道等多个重点项目已进行多次非法阻工,时间先后长达半年之久,给上述项目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鉴于此,有关部门认为,这极少数人其动机是为谋求个人私利,其非法阻工行为已涉嫌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予以法律制裁。2013年10月14日,公安机关对三名组织者予以刑事拘留,其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均已判刑。

三、政府并没有挖断村民出行道路,致使老百姓无路可走。黄塅一组共42栋房屋,已签订征收协议41栋。目前已拆除房屋40栋,这40栋房屋的住户均已得到政府的妥善安置,还有一栋房屋的住户正在安置之中,仅有一户未签订征收协议。此栋房屋左侧离沙田河大道不足20米,已为其修一条约3米宽的道路通沙田河大道。

武宁县新宁镇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九江县公安局关于《持枪者拦街打砸,警察无视一旁》帖文的回复

九江县公安局关于《持枪者拦街打砸,警察无视一旁》帖文的回复报告

市委宣传部:

  5月6日8时27分,网名为“shan1357”在互联网天涯社区发布《持枪者拦街打砸,警察无视一旁》的贴子,经调查,回复如下:

  绰号“黄毛”姓名黄贤原,系九江县狮子镇住岭村民,此人因吸毒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2014年5月5日6时34分,狮子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黄毛”持刀在其家附近(狮子镇街道)晃荡,并对过往行人及周围邻居进行恐吓。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黄毛”见到民警便躲回家中,将房门反锁并抱着家中煤气罐施放,并称如民警进来就引爆煤气罐。

见此情况,派出所立即将此情况向县局领导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5月6日上午,副局长邹龙平、刑侦大队长汤恒进亲自带队,抽调治安、刑侦等部门民警赶赴现场实施抓捕方案,上午11时左右将其抓获。

    

     九江县公安局

     2014年5月6日

八里湖公安分局关于九江论坛反映九江职大学生失踪舆情的回复

关于九江论坛反映九江职大学生失踪舆情的回复

市委宣传部:

现将九江论坛反映关于九江职大学生赵保强的舆论信息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1月5日,八里湖分局西二路派出所接到九江市职业大学老师报警称:其学校2013级新生赵保强于2014年1月4日从学校出走,至今未归。派出所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派民警到学校调查相关情况。

经了解,赵保强,男,1995年生,甘肃天水人,九江市职业大学2013级工程监理班学生。赵保强性格内向,在学校几乎不与人接触,出走当天情绪低落,未带手机以及身份证,学校亦找到分局刑侦大队协查此事。

通过与学校的老师以及赵保强的同学询问了解到:赵保强于1月4日下午 18时许,从男生宿舍6栋出门,在学校大门口时碰到同学说自己出去逛逛,并且之前其在1月2日时在QQ上给王丽萍(九江职业大学长虹小区学生)留言“在这样的陌生城市,你们要照顾好自己”。之后就一直未回寝室。

由于赵保强离校自行出走,无任何迹象表明有外界因素逼迫所致,属于失联人员,但派出所还是做了大量的找寻工作:

一是通过大量的询问谈话工作在赵保强的同学、老乡、以及老师,了解其可能前往的处所以及社会关系,在辖区内的各行业场所以及可能招工的单位进行走访。

二是民警与学校老师、赵保强父母在周边的河以及湖泊进行搜寻。

三是民警及时将赵保强的相关信息汇报市局指挥中心,并做寻人启事,并且已经带了赵保强的父母到刑侦大队进行人体样本采集工作。

四是根据赵保强的个性特点,扩大找寻范围。民警与学校老师以及赵保强的父母对市内的寺庙进行走访,并在能仁寺调查走访中了解到,寺庙内有人曾见到过赵保强,但却未能搜寻到赵保强。

五是民警还将赵保强的相关个人信息提供给宗教局进行登记备案,请他们协助查询。

目前派出所和刑侦大队依旧在搜寻赵保强的消息,寻找工作一直在进行中。

八里湖公安分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虞家河乡关于《村民因拆迁纠纷全家被打 官方称系拆迁公司所为》一帖的回复

虞家河乡关于《村民因拆迁纠纷全家被打 官方称系拆迁公司所为》一帖的回复

4月12日,市某重点城建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在虞家河乡山湖村被征收户万某家中清点附属物时,与万某发生纠纷致万某母亲不慎摔倒,经医院诊断为擦伤。事发后,乡、村立即报警并将万某母亲送到医院治疗。公安机关已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虞家河乡将采取以下措施:
1、虞家河乡及山湖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万某母亲的医疗费用由山湖村先行垫付;
3、对万某及其他被征收户的征收补偿,乡政府将按照政策严格执行到位,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虞家河乡人民政府
2014年5月6日

关于《九江德化西路漫天黄灰何时了》的回复

关于《九江德化西路漫天黄灰何时了》的回复
近期,随着德化路万达广场、青年路新天地商业综合体等大型项目的开工建设,经由德化西路往开发区、城西港区,经由前进西路往八里湖新区渣土运输车辆骤然增多,给以上路段市容环境带来巨大压力。目前,市执法局渣土大队庐山区中队依据中队职责已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万达广场、新天地商业综合体等项目清理未安装车厢盖板车辆,车辆出工地必须将轮胎冲洗干净;
二、定期在德化路、十里大道、前进东路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没有盖板和超限装载的一律劝返;
三、庐山区范围内所有渣土运输工地必须到庐山区市容局办理保洁协议,未取得保洁协议不允许开工,由庐山区市容局根据保洁协议对因工地运输渣土造成的路面污染进行保洁,定期洒水降尘。
市执法局渣土大队庐山区中队
2014年5月6日

关于《庐山区外国语学校地理老师在外办补习班》的情况回复

关于《庐山区外国语学校地理老师在外办补习班》的情况回复

家长反映该老师上课不认真、教课敷衍等情况,这是不属实的,可能有时候老师一堂课下来不会只教学,也会让学生自己练习。不过,家长反映该老师监考迟到是事实,期中考试当天,这位地理老师确实迟到了10几分钟,考试当天,学校几位领导就已找他谈话,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按照学校的劳动纪律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处罚。同时,学校也会在大会上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而就该学生家长反映外开设补习班一事,据了解,补习班是该地理老师的妻子开办的,他的妻子没有工作,在浔阳区开了个补习班,经调查,班上没有外国语学校的学生。

庐山区外国语学校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