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庐山区近200黑社会成员包围钉子户”回 复

“江西九江庐山区近200黑社会成员包围钉子户”回 复
7月6日19时,“啸东小屋”发贴“江西九江庐山区近200黑社会成员包围钉子户,挖掘机随时准备强拆”贴文不属实。事实情况如下:图片反映所拆区域系已签订好协议户的房屋,由嘎纳小镇建筑施工方对已征土地范围内残余建筑物进行清除,由于临近路边,施工方组织四十多名工作人员对可能拆除时因不可预见性拆除物会对过路人员及相邻房屋人员安全造成影响,进行秩序维护,其中附近有部分群众围观,不存在所谓的“庐山区近200黑社会成员包围钉子户,挖掘机随时准备强拆”的说法,图片属实,但贴文不属实。

十里街道办事处
2014年7月7日

关于网民反映“九江武宁县东林乡老师如此对待学生”的 信 访 回 复

关于网民反映“九江武宁县东林乡老师如此对待学生”的

信 访 回 复

县委宣传部:

贵处6月24日转来网民关于“九江武宁县东林乡老师如此对待学生”投诉已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当天抽调综教股、监察股工作人员赴东林乡和东林学校、东林幼儿园负责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网民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按照工作安排,东林乡中心幼儿园6月21日发放本学期“幼儿在园表现评议单”。因此,6月20日,幼儿园通知家长第二天来园接幼儿。张语芯同学就读幼儿园大班,6月21日临近中午,张语芯的奶奶带着她弟弟来到学校,在领取“幼儿在园表现评议单”和被子后,准备带着张语芯回家,动身前问老师中午是否有饭吃,老师回答 “有饭吃”。 中午吃饭的时候,老师没有发现张语芯出现,误认为是她奶奶接走了,所以没有及时向园长汇报。网民反映属实。

关于校车接送问题,东林乡中心幼儿园是公办幼儿园,因资金困难没有配备校车,幼儿上下学由家长负责接送。为了上学方便,张语芯的奶奶以每学期400元的价格联系私家车接送张语芯往返幼儿园,不存在学校辆车接送幼儿情况。网民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在该事件中,幼儿园在管理方面明显存在纰漏,在办园条件方面也存在不足。带班老师在吃中饭时没有发现张语芯,既没有立即向园长汇报,也与家长取得联系,导致幼儿一人独自回家。对此,县教育局责成东林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强化学校和老师的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同时,对该老师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回复

武宁县教育局

2014年6月25日

对“这些能改善吗”一帖的回复

针对网友反映鸣山道路路面坑坑洼洼一事,近几年车流量猛增,车主为了节省高速通行费多走国、省道,几十吨的超限重载车辆长期碾压,路面不堪重负,导致路面损坏。今年已请示上级要求对四个集镇进行重建,此项目已立项,正在规划筹建之中。‍

关于《石材加工厂乱排污毁田扰民 九江市海会镇石材加工厂被投诉》的回复

关于《石材加工厂乱排污毁田扰民 九江市海会镇石材加工厂被投诉》的回复
2003年海会镇为了弥补工业空白,分别从福建、星子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27家石材加工企业,分布在五洲石材工业园20家,南头桥5家,另园艺场2家隶属庐山管理局。由于长年加工噪音、粉尘、污水给当地群众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引起当地村民多次上访和举报,为此,庐山区政府于2013年4月18日作出决定,将这些企业依法关停。根据实际情况,当时的步骤是分三批关停:第一批先关停五洲工业园20家,第二批关停南头桥5家,第三批关停园艺场2家。
2013年6月区政府和环保部门依法对第一批20家企业实施全部关闭,第二、三批关停工作也在紧张筹办当中,待一切准备就绪,将立即启动关闭工作。目前,已对第二、三批暂未关闭的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环保局对南头桥石材总厂和五家加工企业作了相应的处罚。石材企业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做了整改,重新做了沉淀池,使污水基本不外排,晚上停止生产加工。区相关部门每周都定时对这些企业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污染现象,立即勒令停产。
据了解,石材总厂在整改自身的同时,也和村民达成了一次性支付环境治理费20万的协议,至于已受到污染的环境,要恢复也需一个时间过程,希望网友能够理解。
海会镇政府
2014年7月7日

关于《星子南康苑小区北二栋下水道堵塞》帖子的回复

关于《星子南康苑小区北二栋下水道堵塞》帖子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非常关注,现提出解决该问题建议,希望能给予您帮助!

南康商苑项目是商住性质的开放式商业街,不属于封闭式小区,不存在有物业管理。下水道是房屋公共设施,如损坏可以启用房屋维修基金修复,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启用基金必须由业主代表牵头,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通过申请、公告、维修、验收、支付等程序启用基金。

像南康商苑项目这种情况,只能由业主牵头(因资金是业主个人的),社区、房管局配合才能启用基金完成修复工作。至于签字业主人数难以达到有关要求,只能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至少1个房屋单元由4户家庭业主代表签字,由社区、房管局监督实施。

星子县房管局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