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袁木滚反映羽博公司拖欠信访事项的回复

共青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袁木滚反映羽博公司拖欠信访事项的回复

11月12日,袁木滚在其微博、贴吧反映共青城好多服装厂拖欠工资。共青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件后,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经查实,为羽博服饰有限公司拖欠该组人员两个月工资,并于上周末在该公司与公司负责人就薪资讨论发生纠纷,不顾阻拦,关闭公司电源。11月13日,共青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集袁木滚与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公司于11月7日、11日已陆续支付部分工资款,并承诺剩余部分将于月底全部结清。共青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该案件进展保持密切关注,确保顺利解决。‍

共青城市文化执法大队关于盛世红朝KTV无证经营等问题的回复

共青城市文化执法大队关于盛世红朝KTV无证经营等问题的回复

盛世红朝KTV因嗓音污染严重未取得环保部门、文化部门审批资格私自营业,严重干扰市场经营秩序,并给社会造成不影响。共青城市相关部门多次上门执法,仍未改正,11月7日共青城市执法大队再次联合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进行查处整顿,目前已查封。‍

关于“瑞昌市立肇线洪下段路况”的回复

关于网友在九江论坛发布《瑞昌立肇公路改造洪下段仍未开工》的贴文,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立肇线是瑞昌市境内的一条干线公路,连通市域内6个乡镇(场)、街道办,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了沥青路面改造,经过十多年通行,目前基本砂化,影响沿线群众出行和当地经济发展。为此,瑞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肇线公路改造工作,在2013年1月省公路管理局下发《关于立新至肇陈二级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后,当年5月就公路改造具体事项,市政府与九江市公路管理局签订《关于立肇线公路改造工程协议书》。依据《协议书》,立肇线公路改造按“分期分段”原则实施二级公路标准改造,2013年已完成高丰段11公里工程改造。

2014年计划完成洪下段10.195公里桥涵及路面改造工程。因综合考虑洪下乡群众出行和土地调规、基本农田保护等因素,今年上半年对原路线走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了变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今年的开工时间。但整体上仍是按原定的计划推进,今年7月初设计单位完成洪下段改造工程变更设计工作后,我们已在7月底启动了公路改造的路基放线工作,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后,洪下段公路改造工程将进入全面施工阶段。

最后,感谢您对立肇线二级公路改造工程的关心和支持。

立肇线二级公路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永修县滩溪镇甘棠村居民不合法办理林权证》一帖反映问题的情况回复

关于《永修县滩溪镇甘棠村居民不合法办理林权证》一帖反映问题的情况回复

2010年初,永修县滩溪镇麻籍村戴西晁、甘棠村熊庆果两位在外经商的村民回乡创业,选定甘棠村大泮组山场筹建页岩砖厂,于当年6月4日与大泮组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书,当时支付租赁费6000元。平整了场地、架设供电线路与部分设备、搭建了简易的生产工棚。

2011年3月份,国土资源部南京督察局根据卫星航拍,发现该平整的场地没有办理手续,将该地定性为非法用地。县国土资源局、镇政府依法对该工地工棚及部分设备予以强行拆除,及时制止了其违规行为。

2012年,戴西晁和熊庆果在县国土资源局及镇政府的引导下,按照用地、勘探、竞标等程序申报相关审批材料,已完成了页岩储备勘探报告,并于2013年6月28日取得页岩采矿出让权,页岩新型建材立项申请已得到县发改委批复,现继续申报环评、安评、水土流失保护、林地使用、临时用地等系列的手续。

戴西晁和熊庆果在取得页岩采矿出让权后,于2013年9月30日与该山场的使用权的权利人赵政友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

滩溪镇甘棠村大泮组共有林地846.5亩,2006年通过林改已全部分山到户,共有26户村民参加了分山。当时所有的林权证由村民小组组长赵简桂保管,赵简桂得癌症去世后,其儿子仅拿出集体所有权证,农户的林权证一直没拿出来。镇政府指派镇林业干事付经华、土管所干部赵显东负责协调此事。通过县林业局按照正常途径申报于2013年10月28日补发赵政友的林权证(永修县林证字(2003)第0902060001号)。

关于2014年2月10日,甘棠自然村部分村民到县政府上访一事,镇政府当时已作回复,现所有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村民对处理结果满意。

永修县滩溪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