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安监局回复
领导您好
材料在附件中,请下载
新港镇政府关于《庐山区荷塘安置小区变“迷信小区”谁来管?》一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针对您所反映的《庐山区荷塘安置小区变“迷信小区”谁来管?》一帖,新港镇政府高度重视,对帖文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近年来,新港镇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许多老祠堂已被拆除。荷塘小区是村民集中安置点之一,没有重新修建祠堂。有的群众将车库、地下室等作为宗族活动场所。近期,我们将开展安置小区环境治理,对所作活动场所的车库、地下室进行规范,督促相关村民将活动场所门前的牌匾、石狮等移至室内,并控制鞭炮燃放,最大程度减少对小区居民的生活影响,全力打造品质小区。
新港镇政府
2014年3月11日
委员:建议行政案件和普通民事案件实行免费诉讼
新快报:汤维建:坚持司法为民,努力破解“诉讼贵”
汤维建委员说,要坚持司法为民,努力破解“诉讼贵”,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诉讼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他就此提出继续完善诉讼收费制度、制定独立的“诉讼收费法”等建议。
汤维建说,由于司法环境尚不够优化,人民群众打官司不仅要依法缴纳各种显性的费用,同时还要花费各种隐形的费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到法院打官司,理应不致因经济上的考虑而望讼却步,更不该因为最终走上公堂而倾家荡产。
他建议对行政案件和普通民事案件实行免费诉讼,对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免费执行,大幅降低商事诉讼和经济诉讼的收费标准,同时完善司法经费保障制度。而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法律的各项规定,使司法惠民、司法救助、司法援助等制度落到实处,不以诉讼标的额大小而选择性执法。此外,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市场,完善律师收费制度。
很多网友对此表示肯定,认为每每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或者需要维权都很容易放弃,因为诉讼贵,要缴纳很多费用,程序麻烦,时间长。
(中共浔阳区委宣传部 张琪 3月10日)
网友吐槽择校热:择校主要工具是“条子”而非奥数
中国青年报:近些年,“择校热”已经成为我国基础教育领域各种矛盾的集中表现,尤其是在大城市,“择校”总与“乱收费”、“奥数”、“坑班”、“掐尖”等现象联系在一起。虽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多项政策试图治理,但总难根治。
此次“新政”的出台,看上去可以使那些为孩子择校被迫动用所有资源和人脉、憎恨潜规则又要服从潜规则的家长舒了一口气。但随后又有家长开始质疑,当那些大城市在教育质量、师资状况等教育“软件”方面尚不均衡的情况下,这种“一刀切”政策是否会带来更多问题?
进入2014年以后,北京市开始绘制“新教育地图”,从目前出台的一些政策看,促进区内教育均衡是核心。以东城区为例,“九年一贯制”、“优质资源带”、“深度联盟”、“优质初中托管”等多项政策使得区域内的优质教育资源最大化,据东城区测算,到2020年,该区优质校覆盖率将近100%。
上述政策确实能最大限度地促进一个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不过,让北京众多家长焦虑的是,北京各区县之间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教育差距。
不久前,北京市出台了今年的中考政策,其中最明显的变化是,各区县的优质高中将本校招生计划的30%分配给初中校。这30%的分配方式是按照各初中校初三毕业生占全区初三毕业生的比例得来的。显然,优质高中资源将更多惠及本区内的初中。
一位网友在论坛里吐槽:“择校的主要工具是条子,而不是奥数甚至神也搞不懂的神测,共建其实也是条子,是明码标价的条子。”
这位网友的一句话带出了择校中的两种特权形式。“条子生”是指由上级领导直接介绍给校长让校长照顾的关系户,“共建生”是指一些单位与学校之间建立的互惠关系,学校每年从“共建”单位接收一定数量的孩子,“共建”单位当然要给予一定的物质支持。
(中共浔阳区委宣传部 张琪 3月10日)
关于网民反映石门楼林业管理站存在行政不作为情况的回复
关于网民于2014年2月25日在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栏目所反应石门楼林业管理站存在行政不作为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委派工作人员深入当地村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14年2月 日,林业局工作人员与石门楼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一路在镜源村两委干部的协助下,找到部分群众代表进行调查了解。说明来意后,工作人员与村民代表们就网上所反映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沟通,调查过程中村民们都表示不知道是那位村民在网上反映的,同时也不清楚在网上所反映的相关情况。村民代表们虽然对镜源村的林改工作提出了一些看法,但大多数人对本村林改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
1、网络上所提到林改时没有实地勘查、实地测量,工作人员坐在办公室进行估算,与1983年林权证在林地四至都一样的情况下面积相差较大问题。2004年我县作为江西省第一批林改试点县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为目标的林权制度改革,2007年全县在林改主体改革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又对林改实行了 “补课、巩固、提高”,林改相关成果进一步完善。根据对林改期间时任村组干部询问了解,该村整个林改过程都是按照村民票决林改形式→制定林改方案→对现有已承包或集体山场实地分配→分宗地实地踏界→实地勾图→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打印新版林权证的林改流程进行规范操作,没有存在不上山踏界勾图坐在办公室估算的情况。关于与1983年林权证在林地四至都一样的情况下面积相差较大问题,由于1981-1983年那时的条件、设备有限,林权证也没有附地形图,山场面积很大程度是靠估算得出,而2004年林改新林权证面积由勾图测绘得出,所以难免出现林地四至都一样的情况下面积有出入的问题。
2、网络上所提到该村村民多次到林业局反映相关问题情况。通过对我局林权办、信访办等股室负责同志的调查了解,近两年我局并没有收到该村村民在网络上所提到问题的信访与诉求件。
3、网络上所提到林改时将多余的山林面积登记到村干部或家人、亲属名下问题。通过对该村两委干部及群众代表的调查,所反映的情况也属子虚乌有,并没有相关情况存在。反映比较强烈的只有“锯齿岭”山场问题,该山场面积2414亩,1964年在相关手续不健全的情况下被行政划拨为国有。2009年镜源村与国有林权单位(林业公司)多次协商达成协议,将“锯齿岭”山场的一部分1771亩划归镜源村管理使用,并核发了林权证,持证单位为镜源村委会。可能存在个别村民不明真相,误认为该山场已分到了村干部或家人、亲属名下。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对网络上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在网络上予以正面回复,同时公开我局林权办的联系电话(2773954),欢迎网络报料人进行沟通联系。
2、建议石门楼镇、村干部就林权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法规对该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解,化解矛盾,维护林区稳定。
3、建议石门镇林业工作站、镜源村委对该村当前所发现的一些山场四至面积与林权证附图不一致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林权证纠错更正工作。
武宁县林业局
二0一四年三月四日